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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创新监管方式实现“阳光采购”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7-11 10:10:47作者:来源: 财政局访问量: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以“阳光采购”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目录采购、动态监管、责任落实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52次,累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5694万元,累计完成采购金额5100万元,节约资金594万元,节约率为10%,采购国货率达为100%。       

为规范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对各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统一采购,对于擅自采购的,财政国库拒付项目资金;凡是纳入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各主管部门必须与部门预算一起编制,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原则,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其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预留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同时,加强专家评审、采购信息、合同的管理,确保采购质量。

在动态监管上,市财政局采用三步走策略。事前,与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积极配合,做到关口前移,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认真审核核对把关。对重大项目,要求采购人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对政府采购备案计划采购需求进行优化,同时财政资金管理科室对采购项目资金进行审核。事中,积极参与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做到程序到位、合法、规范。事后,积极要求采购人组织专业化人员对所供的货物进行验收,检查所供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是否一致,确保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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