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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10:28:26作者:来源: 访问量:

枣阳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为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4号)要求,突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公开助力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了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加强督促落实,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打造阳光政府建设。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9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50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370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2429条。

(二)财政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内容细化。2016年,组织全市117家部门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54家部门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三)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教育局在其政务网站开办“公文公告”栏目,将全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名单、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名单进行公示公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其政务网站上公示了2016年各批次的公共租赁房住房家庭名单、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情况、2016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表;市公安局在“枣阳平安网”上公布了出入境部门办理的出国护照和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签证;交管部门办理的车辆牌照、驾驶证;治安部门办理的户籍、居民身份证;消防部门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核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要求,我市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了自查整改,关停了各镇(办、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定期对不合格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枣阳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章及非涉密文件已全部公开。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6299条,其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务活动、人事动态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等。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3500条,通过政务微博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37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达2429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市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72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8篇,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地各部门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的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呈报有关领导同志审批后,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2016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件,回复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6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686件,办结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共有60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78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9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包括27名专职人员和70名兼职人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8.5万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4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43次,共有127人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基本满足《条例》要求,但是,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二是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少数单位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深化整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务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日常监测、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公开细节以及民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督办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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