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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简报(第42期)

发布时间:2014-05-10 16:16:01作者:来源: 访问量:

第42期

 

 

中共枣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北城办事处铁面纠“四风”督查常态化

●南城办事处推行“菜单式”服务暖民心

●市司法局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北城办事处铁面纠“四风”督查常态化

 

近期,北城办事处党工委组织三个暗访组,每组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电话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3个社区,1个处直部门在反“四风”转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处,铁面纠“四风”。

暗访组对节日期间各单位值班及车辆封存情况、各单位上班签到、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吃喝和党员干部带彩打牌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来看,抽查单位能够严格落实“四风”要求,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制度,公车无私用现象。被抽查单位的19名干部均能按时上班签到,且无一人午间饮酒,无一例公款吃喝和党员干部带彩打牌问题。

党工委要求全处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对照,深刻反思查摆,自觉扬长避短,在会风和作风等方面以身作则,真正把党工委提出的“十个不准”落到实处,不心存侥幸,不摇摆观望,不阳奉阴违,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为全处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南城办事处推行菜单式服务暖民心

 

南城办事处推行“菜单式”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由“自己跑”变成了“干部跑”,由群众“要求办”变成了“我为群众办”,真正让广大群众得便利、谋实惠。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中,针对南城办事处部分偏远村组反映群众办事难跑路的问题,该处积极创新为民服务形式,实行办事处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组、党员联户的工作模式,在全处27个村(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和代理点全面推行“菜单式”服务,明确包组干部为信息联络员,村组干部为协办员,将所有联络员和协办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方便群众。  

各村(社区)群众服务中心设立证照代办、公共服务、生产生活、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咨询等五类服务事项,每月1日、11日、21日为村组固定议事日,村组干部集中“上班”,负责接待辖区内群众来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帮助排忧解难、处理需要办理代理等便民事务。对程序简单、手续齐备的,实行全程代办制,由村干部全程代办,让群众坐在家里就可享受服务;对民政救济、农资补贴、社会保障、计生服务、土地审批等服务项目的办理程序及办理须知予以公开告知,让来办事的群众一看就明白;对群众向服务机构委托的事项,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即办、承诺期限办和告知不能办等形式,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办事处还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由纪工委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和村组干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月对各便民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并把其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据统计,全处便民服务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办事621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件,受理各类咨询服务80余次,深受群众欢迎。  

 

市司法局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强化学习教育。以周为时间单位安排学习,做到有计划、不乱学、不打乱仗,把学习内容具体化、经常化。先后组织全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张昌尔、侯长安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整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市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和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用先进典型现身说教,让司法系统干部职工受到教育。

二、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召开由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法律顾问单位、当事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界对律师工作及律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三万”驻点村,征求基层党员干部意见;召开了老同志代表、各党支部书记、机关科室负责人、司法行政系统的两代表一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1条。认真开展换位体验活动,进行换位思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征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整改建章立制打好基础。

三、认真整改落实。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回头看”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机关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庭院绿化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方案,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按照自身实际,分别确定了12项工作或作风方面的承诺,在单位公开栏和司法行政网上予以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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