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阳市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09:09:06作者:来源: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枣阳市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枣阳市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为加快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商标发展模式,加大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打造“枣阳”商标知名品牌,有效发挥商标在“兴市、强企、富农”过程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根据《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枣阳市委、市政府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健全完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新机制,着力营造商标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商标数量和质量,建立健全名商标争创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枣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商标发展规划与“十二五”商标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实施商标战略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备,商标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商标、产业商标、服务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形成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以商标和名商标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明显提高,商标发展和名商标争创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注册商标总量实现较快增长,商标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3100件,围绕农产品加工业、汽车配件产业、纺织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特色种殖业、文化旅游业、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大力发展注册商标,要引导出口型企业在产品销售国注册国际商标,实现国际商标注册零的突破。

2.名标名品大量涌现。中国驰名商标年增长10%以上,总量达到9件;湖北省著名商标年增长30%以上,总量达到75件;襄阳市知名商标年增长20%以上,总量达到23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年增长30%以上,总量达到9件;集体商标增长50%以上,总量达到9件的商标发展和名商标争创总体工作目标。

3.企业的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意识和申报商标注册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运用商标质押、贷款、融资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市场竞争力。企业对商标品牌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加,以商标为核心的品牌发展体系初步建立。

4.商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商标保护的法律环境和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及时有效。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保护商标权益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商标权益所有者自我保护、行政维权、司法追究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5.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镇(办、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商标发展纳入工作长远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年度考核,鼓励商标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社会参与商标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商标代理行业不断发展和规范。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汽车配件产业,纺织产业等工业支柱产业发展新型产业,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潜力较大并且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自主商标品牌。

1.引导汽车配件产业企业快速发展商标。依托“飞龙摩擦”、“兴亚摩擦”、“神虎摩擦”、“神龙汽车”等汽车配件龙头企业,辐射带动汽车配件产业商标快速发展。我市现有汽车配件注册商标180余件,占我市商标注册总量的8%,有“隆中”驰名商标1件,“兴亚”、“神虎”、“久和”、“泰摩”等省著名商标6件,有襄阳市知名商标12件。以这些企业为龙头,辐射带动全市汽车配件企业,大力发展汽车配件产业商标,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汽车产品知名商标。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市汽车配件产业注册商标达到270件,增长50%;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分别增加1件、5件、10件,达到2件、9件和22件奋斗目标,全面提升我市汽车配件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2.引导纺织产业企业快速发展商标。围绕传统纺织产业升级改造,培育纺织产业快速发展注册商标。以“丝源纺纱”、“万通纺纱”为依托,辐射带动纺织产业快速发展商标。以家纺、服装为建设重点,培育针织、棉纺、工业用布等产品商标,加快培育发展纺织产业名商标,培育发展纺织产业自主品牌,扩大我市纺织产业市场占有率。

(二)围绕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升级,着力打造农业产业商标。按照“培育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发展,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

1.引导农产品企业快速发展商标。围绕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三杰集团”、“中兴绿色“、“贤德面粉”、“世益米业”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产品产业商标快速发展。我市现有农产品商标478件,占我市商标总量的22%,有农产品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20件、襄阳市知名商标72件。其中,“三杰粮油食品集团”发展注册商标78件,占全市农产品商标的16%,其中有“久哥”、“三杰”2件中国驰名商标;有“久哥”、“三杰”、“嘉瑞”、“恒康”4件湖北省著名商标,9件襄阳市知名商标。“十二五”期间,“三杰集团”开发“紫薯面”带动紫薯种植产业大户发展商标,“枣阳市亮亮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帝香丹”紫薯商标,利用加工面粉“小麦头”等副产品与“枣阳市三杰养鸭专业合作社”合作,培育发展了“奇威”饲料商标。“十三五”期间,要以这些企业为龙头,辐射带动全市更多的农产品企业,制定商标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农产品知名商标。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市农产品注册商标比“十二五”末增长30%,达到630件;驰名商标增加2件,达到6件;省著名商标增加6件,达到26件;知名商标增加50件,达到128件的发展目标,使我市农产品商标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围绕我市“水果生产大市”、“中国桃之乡”等资源优势,依托“汉光水果”、“四井岗水果”、“新市鲜桃”等近几年培育发展起来的水果商标,辐射带动全市果农快速发展水果商标。到“十三五”末,力争达到规模以上的水果种植大户商标注册达到10%以上,培育发展1件省著名商标,5件襄阳市知名商标,加快培育发展水果产业名商标,培育发展我市水果产业自主品牌,为我市水果走得更远、果农增收创造条件。

2.引导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快速发展。继续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工作,挖掘和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

(三)围绕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引导现代服务业商标快速发展。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广告服务等服务产业发展商标,加强重点服务业商标知名品牌的打造力度,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品牌。

1.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商标。围绕百盟商贸物流产业园、荣新物流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我市一流物流企业品牌。进一步推进物流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业服务类商标,引导和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2.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商标。围绕“白竹园寺”、“白水寺”、“熊河风景区”、“唐梓山”、“汉城”、“玫瑰园区”等风景名胜景区,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商标,以已获得注册的“玫瑰海”、“唐梓山”、“大汉光武”、“无量台”等旅游服务为依托,辐射带动全市旅游业商标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附加值。

3.加快发展广告产业商标。依托“汉城广告园”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广告业,打造我市一流广告企业品牌。推进广告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发展现代广告业服务类商标,引导和提升广告服务水平。

4.加快老字号商标,革命老区字号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加大对“琚湾酸桨面”等枣阳老字号商标和革命老区字号及枣阳名胜古居如“火青”、“四井岗”、“前湾古民居”等地名商标注册的保护力度,防止他人抢先注册,打造枣阳老字号商标和革命老区商标品牌。

(四)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商标,着力打造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商标品牌。

1.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商标。依托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健立欣”省著名商标优势,加大生物医药研发,生物制药、生物制剂,现代中药,功能食品、产业发展商标,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

2.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商标。重点培育有机硅材料、钒钛材料、建筑新材料、生物医学新材料、金属氧化物电阻片、锂离子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发展商标,加大产业品牌培育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使我市新兴产业商标和名商标有新突破。

(五)围绕小微企业发展商标,实施农村经济转型精准扶贫。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商标,打造知名商标,争创自主商标品牌,运用商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实现小微企业新注册商标500件,争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湖北省著名商标5件,襄阳市知名商标20件;全面实施“一村一品一企一标”精准扶贫工程,力争全市80%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个特色产品(产业),一村一家带动型企业,一村一商标(多标)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创牌的政策环境

1.积极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创新。以重点行业、知名品牌为突破口,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与商标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商标质押,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全力支持品牌企业做大做强。用足用活市政府对创建品牌奖励配套政策,支持创牌企业在招商和项目建设、改造升级、兼并重组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引导企业以商标品牌为推进器,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的整合,建立以商标为纽带的多元化产权结构,提升产品的档次、美誉度和企业形象。支持品牌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列入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技术创新项目资金补助。积极鼓励我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名标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

3.落实完善激励措施。市政府及各镇(办、区)设立“商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工作资金”,以鼓励本辖区企业发展注册商标,组织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认定。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市政府分别给予每件30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襄阳市知名商标的,由市政府进行表彰,企业所在地镇(办、区)给予每件一次性奖励。上述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从高不重复计奖(补贴)。商标发展“专项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商标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支,每注册(认定)成功一件,可根据工作开支情况,由市财政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列入常年的工作经费预算。

(二)营造品牌建设整体合力

1.扩大商标战略的宣传引导。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方位向企业宣传商标、品牌在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及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经常性地组织企业进行商标法律和品牌知识宣传与辅导培训,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和法制意识。新闻媒体要持续、长期宣传我市品牌企业和名标产品,提升宣传层次和效果。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新兴媒体、专题论坛、博览会、交流会等传播手段,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标的推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动、部门联动、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品牌推广工作体系。

2.发挥企业争创品牌的主体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创自主品牌,积极申请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主动防范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冲突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加强商标的运用、管理和保护。支持和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品牌虚拟经营、委托加工、许可使用、商标权质押等品牌运作,创新模式,提高品牌利用率和效用。指导企业以商标整合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做大做强,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商标服务指导。要在各地、各园区建立品牌指导站,开展商标服务“四书五进”活动,加强对商标发展工作的指导、服务。按照“一企(户)一标”、“一镇(园)一特色”的思路,“储备一批、孵化一批、创牌一批”的原则,推进金字塔式的梯级名标培育发展策略,实现从企业的单个、多个商标,发展到镇(园)的组串、批量集群商标,促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的争创。同时,分层组织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商标战略示范城市。

4.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品牌建设。支持各行业协会、商标协会、消费者委员会以及质量协会提供有关商标和品牌推广运营、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维权投诉协调等服务。规范商标代理活动和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

(三)强化商标应用保护

1.规范商标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服务,帮助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标识,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续展、许可和转让,健全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和管理行为,扶持企业做大做响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掌握市场主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区别不同情况,讲明商标及时注册确权的好处,使用未注册商标造成侵权和担责的危害,引导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及时注册商标。最大限度地盘活闲置商标,发挥商标应有的作用。

2.加大商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区域性侵权以及规模大、影响广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要强化商标印制源头治理,帮助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和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加强企业自律管理;要强化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强自主品牌的保护和管理,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收购。

3.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商标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商标及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机制和定期沟通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案件移送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共同保护商标合法权益。

4.建立打击商标侵权协作网络。与省内、国内知名商标企业联系沟通,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联络网,及时提供侵权线索,加强与商标权利人的协作、联动,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提高查处商标侵权的执法效能。

四、组织领导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枣阳市商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确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主导,市工商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文体旅新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工商局作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全市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著名商标、襄阳市知名商标的规划和计划,分步推进实施,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商标工作,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市经信局、农业局、科技局、商务局、文体旅新局负责在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科技型企业、现代服务及老字号企业、旅游服务企业的商标品牌培育、名标争创的推荐工作,市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推进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奖励及经费保障、质量跟踪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标质押融资、税收优惠促进等方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建立保护商标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

(二)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将“十三五”期间商标发展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镇(办、区)(见附表1),实行分层负责、分线主抓。各镇(办、区)要将年度商标发展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村组及相关单位;各商标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商标发展任务和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责任人员。通过分层负责、点线结合、年度分解、责任到人,把商标发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各镇(办、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市商标发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办、区)、各相关单位商标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一季一通报,视需要或将部分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年度实地考核,按评分排序。对在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附件:枣阳市“十三五”时期商标发展目标任务规划

 

单位

注册商标(件)

知名商标(件)

五年新增

2016年申报

2016年申报

北城

140

25

6

南城

140

25

8

西城

140

25

6

环城

140

20

6

鹿头

70

15

3

新市

70

15

3

太平

70

15

3

杨垱

70

13

3

七方

100

15

4

琚湾

80

15

3

熊集

80

15

3

吴店

100

25

6

平林

70

15

2

王城

70

15

2

兴隆

100

20

3

刘升

60

7

1

合计

1500

280

62

 

 

 

 

 

 

本网文章多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