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届四次常委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21 10:50:11作者:来源: 访问量:
12月19日,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段永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叶世权,副主席罗海波、毛霞、牛学元、王道山、白锴,秘书长肖建波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红,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栋应邀出席会议。
段永建主持会议。陈红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明年的工作安排。陈栋通报了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及政协常委会协商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政协常委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讨论修改了《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辞免、增补委员事项,通过了召开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决议。
段永建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了办理规格,提升了办理质量,使委员们的真知灼见转化成了政府工作举措,转化成助推枣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成果。市政府办公室对八届二次、三次常委提出的73项意见建议进行了分解办理,并开展跟踪督办,这次又专门将办理进展情况向政协常委会进行通报反馈,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政协协商、监督意见的重视,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办理政协提案及协商意见建议的规范化、制度化。
段永建要求,市政协和各位常委、委员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政协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为推进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增强合力。
关于常春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7年12月19日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常春志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免去李泽兵同志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辞免、增补委员的决定
(2017年12月19日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增补王翠(女)、朱安东、杜修虎、李刚、陈正民、陈威、黄革明(女)、常春志、韩朝霞(女)、檀磊等同志为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光强、谢姣同志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