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9号
发布时间:2016-11-26 10:43:51作者:来源: 访问量:
2016年11月24日,枣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贾俊同志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2016年11月24日
2016年11月24日,枣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贾俊同志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