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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礼刚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26 10:46:59作者:来源: 访问量:

关于接受王礼刚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11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礼刚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枣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礼刚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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