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春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7年12月19日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常春志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免去李泽兵同志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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