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1 14:25:32作者:来源: 访问量: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拟对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WDWSY20170621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三、采购内容: 采购医疗救护车1辆(技术参数及配置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价:24.00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投标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含)以上单项金额在20(含)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原件,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若是代理商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5.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接收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5.6投标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履行本合同期内有效;
5.7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得为负值;
5.8投标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8.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8.2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3日,每日9:00至11:30和15:00至17:30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人民路37号)购买询价文件。
7.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7.3 投标供应商参与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人须是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16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1、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交:(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5)机械设备通过国家3C认证证书原件;(6)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含)以上单项金额在25(含)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原件,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交:(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代理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代理商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5)产品制造商机械设备通过国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6)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含)以上单项金额在20(含)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原件,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产品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06月 28日 09时30分,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枣阳市育才宾馆2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597530201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18327581929
2017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