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26 10:42:08作者:来源: 访问量:
关于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2016年11月24日,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枣阳市委《关于提名李秀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枣发干〔2016〕324号)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政协枣阳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