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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26 10:42:08作者:来源: 访问量:

关于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20161124日,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枣阳市委《关于提名李秀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枣发干〔2016324号)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李秀国、魏富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枣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政协枣阳市委员会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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